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b.qhnu.edu.cn。青海师范大学是以教师教育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工、管、经济、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占地面积1300多亩,建设投资近15亿元。2017年10月27日,青海师范大学筹备已久的研究生院在青海师范大学校海湖校区正式挂牌成立。
一、研院介绍
青海师范大学是以教师教育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工、管、经济、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创建于1956年。学校立足青藏,面向全国,已发展成为一所有影响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10万余人,其中研究生近4500人。
学校现设有18个学院,拥有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国史等13个省级重点学科,学科门类覆盖文学、理学、哲学、工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历史学、艺术等10大门类,形成了优势学科与特色学科相协调、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相结合、传统学科与新兴学科相促进的综合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青海省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9个,青海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青海省人民政府-北京师范大学"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研究中心等各类研究中心(所)26个。
学校于1978年开展研究生教育,1994年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目前,我校设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同等学力申请研究生学位及优秀本科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学校面向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全国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研究生。目前,学校各类在校研究2000余人。
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实施并不断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大力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积极开展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快发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2014年以来,我校制订出台了《青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方案》、《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管理办法》、《青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等8项关于研究生奖助的文件,形成了全面的研究生资助体系,相应的资助额度居西部地区同类高校前列。
展望未来,学校研究生教育将继续坚持"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分类指导、科研导向,权责明晰、平稳高效"的人才培养原则,努力开创研究生教育的新局面。
二、研究生学习方式、学费及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学费每生8000元/年。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3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2-3年(其中法律(非法学)、艺术硕士、电子信息学制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3-4年(其中法律(非法学)学制3.5年、艺术硕士学制4年)。
三、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从毕业到2023年入学前,下同),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完成本学科本科阶段所有主干课程学习和关键的实践活动,且成绩合格,符合报考专业培养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后方可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上不接受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6.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本科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本科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7.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需提供定向就业协议(报考类别须填报为定向,定向单位往届生为目前工作单位;应届生为就业协议单位)。
9.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报考。
10.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