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认证就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签章)或印章属实的活动。
一、领事认证简介
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领事认证不对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证明的事项行使证明职能,不对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文书内容由文书出具机构负责。
我国国内领事认证机构,是指外交部、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以下称地方外办)。我国国外领事认证机构,是指驻外使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
二、申办领事认证须知
(一)网上填写申请表(仅限企业申请的商业类文书)
请登录http://lsrz.cs.mfa.gov.cn填写申请表并打印。
(二)办证时间和地点
外交部领事司认证业务受理窗口办公地址、对外办公时间及咨询电话
1.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B座11层。邮政编码:100701。
2.对外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1:00 (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咨询电话:010-65889761 (人工接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理外交部领事司单认证所需时间
平件
外交部受理文书后第4个工作日完成(指定窗口发件或寄出)
急件
外交部受理文书后第2个工作日完成(指定窗口发件或寄出)
办理外交部领事司和外国驻华使馆双认证所需时间
平件
外交部受理文书后第4个工作日且使馆对外办公时送件,使馆认证所需时间请参考《外国驻华使馆(代表处)领事认证规定汇编》
急件
外交部受理文书后第2个工作日且使馆对外办公时送件,使馆认证所需时间请参考《外国驻华使馆(代表处)领事认证规定汇编(2016年8月17日更新)》
(三)申办领事认证程序
第一步:办理符合领事认证要求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
第二步:办理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
第三步: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四)提交材料(用于办理外交部领事司的领事认证)
个人申请涉外民事类公证文书如需办理外交部领事司的领事认证,须统一由在京代办机构或地方外办代理送办。有关在京代办机构或地方外办名单和联系方式可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网址:http://cs.mfa.gov.cn/) 办事指南"栏目查询。申请办理认证时,应提供材料如下:
1.《申请领事认证档案登记表》。
如网上填表系统出现故障,请手工填写。(附件2)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有关公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出国任务批件及申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企业申办商业类文书的领事认证时应提供商业文书或票据原件、单位介绍信及本单位申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机构设置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办理领事认证是外交部的一项重要职能。我国内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有外交部领事司、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区特派员公署以及外交部授权的有关省、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我国外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是中国驻外使领馆。外交部领事司对驻港澳公署、有关地方外办及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领事认证规费由各级财政部门管理。
职能范围
外交部领事司为中国国内出具、送往国外使用的涉外公证书、有关贸促会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单据等办理领事认证。各被授权地方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为本省(市、区)出具的、送往领馆辖区包括本省(市、区)且开展领事认证业务的外国驻华领馆所属国使用的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及单据等办理领事认证。中国驻外使领馆为驻在国外交部或其他负责领事认证机构出具的拟送往我国使用的认证文书办理领事认证。